试用期员工辞职的手续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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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2-02-28 10:05:31
试用期 员工 辞职 手续 哪些

摘要: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适应、考核,并选择的阶段,试用期想辞职,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做出的相应规定。《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适应、考核,并选择的阶段,试用期想辞职,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做出的相应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试用期辞职提前三天提出申请即可。由于每个公司的规章制度有所差异,所以辞职流程也有一定的差异。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最基本的试用期辞职流程:

  正规企业办理员工离职,一般先要由员工本人写好离职申请,提交到员工本人所在部门,再由所在部门提交到人力资源部门(有的企业也可能是直接把离职申请交到人力资源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情况核实后,再提交公司办公会议审定。离职前,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完成好工作的交接、有关费用的结清等手续,这部分依照公司的具体制度而定。如若个人档案转到了企业,离职时需领取个人档案(一定要由公司贴封口条,盖章方可),自己暂时完好保管即可。

试用期辞职工资规定:

  第一,在试用期辞职,公司原则上是不能扣除你工资的,除非你在职期间给公司造成了什么财产损失,正常情况下,试用期辞职应在提前三日告知公司人事部门,工资在离职那天当面结清;

  第二,在公司常规发薪之日再发放给你。

试用期辞职的工资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正常发放工资给劳动者。


可以。签合同后,在试用期的,那么可以提前3天申请辞职,办理工作交接后,第三天即可离开公司。公司不批准的,那么及时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

实习生不离职直接走人后果有:如果实习生不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离职手续,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支付赔偿金;并且没有离职证明,影响以后的就业。法律依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

法律并没明确规定不许试用期延长劳动合同变更,但是对试用期的长度有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职工不符合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如果用人单位不辞退的,视为符合录用条件,自动转为正式员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

试用期福利有哪些?1、试用期工资的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内需缴纳社会保险《劳

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适应、考核,并选择的阶段,试用期想辞职,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辞职做出的相应规定。《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

一个月之内签合同。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因此,岗位变更不应再次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时,用人单位没有做出员工试用期是否合格的表示,应视为员工符合试用条件而自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较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为存在不签劳动合

刚入职场的新人首先应该了解,试用期是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并且要在劳动合同书里约定试用期。是先签订劳动合同才有试用期,而不应是先试用再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通常情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可以主张公司额外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或者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其实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意义不大,因为即使此主张得到法律支持也没啥意义,因为这个公司已经不适合你了。如果主张额外赔偿一个月

合同期满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且劳动者不再提供劳动的,视为劳动合同解除……日前,市人社局发布《关于规范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意见》,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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