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劳动报酬

来源:
网络
更新日期:
2023-09-08 09:24:31
试用 期间 劳动 报酬

摘要: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待遇的规定,实际上也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约定的自愿性,二是内容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是否需要对试用期内的待遇作出特别约定,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确定。一旦作出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待遇的规定,实际上也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约定的自愿性,二是内容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是否需要对试用期内的待遇作出特别约定,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确定。一旦作出约定,其内容必须满足法定劳动报酬标准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

  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注意到这些法律原则,在没有就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作出约定的情况下,随意改变劳动合同关于待遇的约定,擅自降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待遇。或者虽然对试用期内的待遇作出了约定,但是约定的试用期内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些情形,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也构成了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在仲裁和审判实践中,都应当予以纠正。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应当被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与试用期间届满后劳动者的待遇是否应当一致,法律并没有加以规定,因此,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对试用期内劳动者一方的待遇作出特别约定。但是,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就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待遇进行约定,双方在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待遇的约定,就应当适用于试用期内。这两者之间,乃是一般约定与特别约定的关系。合同中没有就某一事项作出特别约定的,就应当遵从一般约定。

  同时,当事人双方关于试用期的待遇必须依法约定,不得违反法律关于法定劳动标准(例如最低工资)的规定。因为法定劳动标准乃属法律强制性规定的范畴,不能由当事人通过约定予以改变。

  例如,某物业管理公司录用园林工蔡某,从事园林养护修葺等工作。双方订立了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蔡某的月工资为1,000元。合同同时约定了三个月的试用期,但对试用期内的待遇,合同未作出专门的约定。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该物业管理公司实际向蔡某支付的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800元,理由是因为处于试用期内,所以工资应按合同约定工资的80%计发。蔡某不接受这一结果,遂提起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法院最后判决该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每月1,000元的标准,支付蔡某在试用期内的工资。法院认为,既然劳动合同的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应当适用于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认为试用期内的待遇应有别于试用期满后的情况,则应当在劳动合同中另行作出明确的约定。非因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待遇不得被随意改变。


劳动法关于试用期待遇的规定,实际上也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约定的自愿性,二是内容的合法性。也就是说,是否需要对试用期内的待遇作出特别约定,由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确定。一旦作出

试用买卖是一种附条件的买卖,指当事人双方约定由买受人试用或者检验标的物,以买受人认可标的物为条件的买卖合同。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384条规定,试用买卖,为以买受人之承认标的物为停止条件,而订立之

徐某于2011年9月20日经考试合格后进入蒙阴县某公司从事会计工作。2011年10月4日,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4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元,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为1300元

试用期间的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值得关注,试用期间是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的时期,也是劳动争议多发的时期。我们经常接到劳动者打来咨询试用期间跟用人单位劳动纠纷的电话。适用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焦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职业规划以及梦想,因此不少人为了自己的职业规划和梦想以及一些现实因素会选择离职,在离职时不可避免的要写一份辞职书,那么个人原因离职的员工辞职书怎么写?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希望对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人去到一个单位体验了几天觉得不适合自己想辞职,但是又不熟悉法律的相关规定,不知道自己辞职后究竟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工作岗位,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看一下试用期辞职几天可以走,希望对大家有所

相信很多人对于试用期都不陌生, 试用期就是用人单位对新员工在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考察期限,同时也使新员工有时间了解单位的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劳动条件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是否有利于职业发展。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员工临走还费尽心思找靠谱的理由,就是为给双方都留面子,也给双方留下一个圆满的回忆。想必很多人都想要了解,如何写离职原因?主动离职能领失业补贴吗?离职后失业证明怎么开?下面由小编为您介

趣零网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09237号-1

本站部分资源收集于网络,若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QQ:123721494/513624388